在遭遇普遍质疑的当口,不仅是所谓的我爸是李刚,哪怕就是他背后所代表的一方权力,也应当主动避嫌,以期尽可能地消解公众的忧虑。
70年后,这房子还能算购买者的吗?显然,从法律上讲就不能算。在政府亟须提升公信力的今天,居于绝对弱势的小民,有理由不相信任何可能剥夺他们财产的法规,即使没这样的法规,他们的财产都没有保障。
况且,各级地方司法部门都得听从行政机构的指令,人家官家拿走了不赔,有什么办法可以讨回公道呢?其实,从道理上讲,很多法规很多政策出台,原意都是好的,充分合理。但是,在我们这里,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尽管有了物权法,对于个人财产的界限其实并不清晰。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政策也好法规也好,都可能化为坑民害民的恶政。虽然该法规草案也规定了事后的赔偿,但老百姓的经验告诉我们,凡是官家拿东西,拿走容易要回来难。所以,人们有理由怀疑,一旦紧急征用法规出台,那么地方政府就可以借口突发事件,甚至生造突发事件,随意征用百姓的一切,要什么拿什么,看上你的金项链,你也得乖乖交出来。
说起来,突发事件征用个人财产,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这样的法规,中国人弄一个,尤其是在灾害较多的四川率先制定这样一个法规,也不为过。以最基本的个人财产房产为例,虽然房子都是个人购买的,但房子不是空中楼阁,买了房子的人都没有土地,只是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强拆容易出问题这是肯定的,但政府不能因为容易出问题就放弃不做。
置身宜黄感受她的昨天和今天,宛如梦境一般。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但舆论并未完全平息。如此,表面上看似乎是好事,因为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个人的权益,但事实上却是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终个人的长运利益也受到损害。不过,包括记者在内的围绕在钟家周围的一些人,也许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也未必个个都是充满了正义的善人。
中西欠发达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落后至少二十年,中西地区财政困难,又普遍存在冗官、冗员、冗费等问题, 吃饭与建设的矛盾十分突出。进入专题: 拆迁 宜黄事件 。
宜黄是宜黄人民的宜黄,希望宜黄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同舟共济,全力支持政府的各项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各级党政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宜黄的明天会更好。宜黄犹如一艘遭遇突然风暴而搁浅的航船,风暴过后又重新启航了。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是2005年的4.85倍。从根本上,我国依然是人治的国家、依然是官本位的政府。
9月18日以后,省市相关调查组进驻宜黄对事件进行调查。希望各地从这一件事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也希望今后的政府强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注重被拆迁人的权利,藉此推进我国城市化运动的健康发展。正是这个原因,政府的负面事件往往能够迅速抓住人们的眼球,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和共鸣。笔者以为,在强拆烧伤事态基本平息之后,对整个事件作一简单分析和疏理是必要和有意义的。
显然,某些记者迎合和利用了社会公众的某些心理,力图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他们所希望发展的方向。再有,人在内心都有追求崇高的欲望,这就是同情弱者,鞭挞强者,匡扶正义。
其实,对于许多网民来说,对于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并不特别关心,当然,他们也没办法、没必要把事实真相弄得那么清,他们关注事件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心理折射和情绪渲泻。无庸讳言,这一事件对宜黄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县主要领导遭遇舆论的强大压力,众多与城建和招商引资相关的项目基本停止。
当然,宜黄的工作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一些干部职工对于领导关心下层干部职工较少、工资待遇较低等颇有抱怨,对一些单位无节制吃喝挥霍、一些领导以权谋私、一些权力部门办事索拿卡要、一些劳民伤财的工程,如一大四小工程,以及把大量的钱砸到新城区是否符合全县人民的利益等颇有微词。如精英治国模式下的立法者脱离实际、脱离民众的问题等等。搞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大量的拆迁,如果迁就被拆迁户的利益诉求,大幅度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政府肯定吃不消。尤其是县委书记邱建国,此人阅历丰富、办事干练、事业心极强,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县级领导干部,他在宜黄担任县长和书记的5年,正是宜黄发展最快的5年。官民缺乏理解、信任,再什么法律政策也没用。因为此,前几年传说他要调走,宜黄许多老干部联名上书市委,要求他继续留任宜黄。
因此,坊间有人说是强拆烧伤事件的发生、发展是某些人的阴谋(当然,意外烧伤不在其中),是政府上套了。崛起中的宜黄宜黄县近年来的发展是有目共瞩的。
一些记者的报道显然与事实有出入,其中不少是记者的主观臆断。如,把县委书记亲赴机场安抚当事人并劝说其放弃越级上访,就地解决问题说成是机场截访,甚至把当事人简单的上洗手间的小事,演绎成厕所攻坚战、现实版保持通话,并因此指责县委书记侵犯人权。
宜黄县这些年的发展变化,与近几任县领导的殚精竭力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群策群力是分不开的。在种情况,要政府与被拆迁户就补尝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难以上青天,于是被征地户、被拆迁户越级上访告状便成为常态。
这次事件,从某个角度看,如果把事件的升级以及相关领导被处理看成是一种草根民众维权成功或胜利的话,那么与其说是钟家的胜利,不如说是记者的胜利,是互联网式民主的胜利。强拆,无奈的选择强拆并非地方政府所愿。刚开始只是一些非主流网站介入事件的报道,几天之后,主流媒体介入其中,使事件骤然升级,并迅速上升为一起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最终引起了市、省乃至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事件发生始末9月10日,宜黄县政府为新客运站建设进行例行的强拆动员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因处置不慎,导致3名被拆迁当事人烧伤,强拆动员工作遂因此停止,被烧伤的当事人在县医院初步救治后,因伤势较重转入省一附医院继续救治。
老实说,宜黄县能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能够在全市乃至全省脱颖而出,这个人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法律并非一用就灵,其中的问题很多,如所谓的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
人们宁肯相信弱势一方的种种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可能漏洞百出,而不愿相信政府一方的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合情合理。从标题到文字,媒体未作任何改动。
尽管其中也的确实包含一些领导急功近利争政绩的因素,但它客观上促进了宜黄的大踏步发展。如,本是当事人把一床被子点燃从楼上丢下来,被写成人烧得像火球一样滚下来。
在短短几年时间,一座新城拨地而起,身在其中感觉与沿海发达地区几无差别。9月17 日,被烧伤的当事人之一叶忠诚在医院不治身亡,尸体被运回宜黄。9月17日,事件引发当地政坛地震,8名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记者客观公正的报道,有助于社会公众了解事件真相,给存在类似问题的其他地方发出警示,促进当下正在火热进行之中的城市化运动健康发展。
其原因在于我国包括为官之道在内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丢失,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断代已有80年之久,由此造成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官没有官德、民没有民德。处在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时期的我国,以收入差距为突出标志的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的冲突,使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对社会、对政府存在一些不满,这些不满平时没有办法发泄,政府负面事件的出现,使人们找到了发泄的目标。
毛泽东他老人家不是也曾说过: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吗。农民的任何要求都支持,貌似占据道德制高点,实则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最终还会损害他们的根本利益。
县领导的主要精力用于处理善后和灭火工作,一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遭遇重挫,全县上下对此事议论纷纷。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君不见,当您安住在宽敞舒适房子里、当您行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记者住在高级宾馆挥笔写就痛斥强拆政策文章的时候,您是否想过,您脚下的土地可能就是政府用强拆手段征来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事件的深层原因如果中国地方政府能像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即所谓的消极政府,不去积极干预经济和经济生活,就可以当太平官了,就不必去搞强拆了。